展开
城市道路该怎么驾驶
去咨询
祝恒磊
斯柯达
奥迪
大众
好评
5.0
服务客户
3117
从业时长
24.75年
技师祝恒磊,专业等级专家技师,从业时间24.75年,累计服务用户3117,好评率5.0,我擅长维修斯柯达、奥迪、大众
1如何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如果你买了一辆新车,你就不能驾驶它。今天,我将教你一些在城市道路上驾驶的技巧。希望对你有帮助。1.沿着车道行驶。在没有油漆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一般在中间靠右行驶。因超车或者会车需要占用其他车辆行驶路线的。按规定必须让有通行权的车辆先行。在只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应当沿中心线行驶。在有两种车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白色连续实线为车道中心线,画在道路中间,将道路纵向分为两部分;虚线是车道分割线,用来区分车道。靠近中心线的车道为机动车道。一般情况下,车辆不允许越过中心线或压线。如果他们因为某种原因在路上行驶,不允许干扰车道的正常行驶。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得妨碍有先行权的行人。在三车道道路(即小型快速车道、大型货车车道、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只准在指定车道行驶,不得越线、压线。路面上有一条黄色实线,表示禁止车辆变道或超车。2.通过路口由于路口有盲区,通过路口的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km/h,车辆接近路口时,需提前减速50 ~ 100m,车速控制在5 ~ 10km/h以内,通过有快慢车道或多车道的路口时,在距离路口50 ~ 100m处变道,不要在路口临时变道。3.过有信号灯的路口时,不仅要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则,还要理解和遵守通行权和让行权的原则。被放行的车辆有先行权,但通过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被放行的行人在人行横道有先行权。被放行的过往车辆遇到转弯车辆时,过往车辆享有通行权。左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遇时,左转机动车有先行权。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以交通警察的手势为准。在路口遇到红灯时,直行或左转的车辆要停在停车线外,右转的车辆可以右转,既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又能保证路边行人的安全。在没有划分快慢车道的路口,车辆不允许靠左停放,以免妨碍交通。如果路口有等待放行的车辆,要依次停车等待放行。4.非机动车在无人看守的交叉路口与机动车相遇时,机动车有先行权。右转机动车与直行机动车相遇时,直行机动车享有先行权。在没有分支路和干道的道路上,转弯机动车与直行机动车相遇时,直行机动车享有先行权。如果两边都是直行或者左转的机动车,右边第一辆车有先行权。左转机动车与右转机动车相遇时,左转机动车有先行权。首先,进入路口的车辆比尚未进入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行权。如果对方违反弃车规定,要主动谦让,养成礼貌开车的好习惯。动词(动词的缩写)以环岛方式进入路口时,所有车辆应绕行环岛右侧,但要打开转向灯。行驶到预定道路离开环岛前,请打开右转向灯。进入环岛前,车速应控制在15km/h左右,并注意左侧环岛的车辆。进入环岛后,要注意右侧进入环岛的车辆。离开路口时,注意右侧直行的非机动车,注意礼让,确保安全。有两条或多条车道的环形交叉路口,环形交叉路口的内侧是快速通道 具体通行方式如下:3360直行车辆3360直行通过桥上或桥下的主干道。向右转。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右转,朝:方向行驶,进入右转车道(匝道)。车辆3360左转通过路由桥后,在行驶方向第二个路口右转(路口前有左转标志)进入匝道,在匝道出口右转进入另一条主干道,然后左转(即右转两次)。这些是关于如何在城市道路上驾驶的提示。请仔细参考。开车时,一定要集中精力,保持冷静,耐心细致地控制车速,密切注意行人、自行车等机动车的动向,迅速准确地做出判断,及时采取措施。不要心存侥幸,也不要去追求。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颁布日期】19960604【实施日期】19961001【内容分类】交通管理【文号】令号。国务院第198次会议【标题】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题记】(令号颁布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中为车辆和行人通行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道路管理。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制定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渠道筹集。第九条城市道路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第十条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投资城市道路的单位,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城市居住区和开发区的道路建设应分别纳入居住区和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的配套建设。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第十二条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城市道路附属各种管线、电杆等设施的建设方案。应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并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第十三条新建城市道路与铁路干线交叉的,应当在城市规划区内预留立体交通设施的建设位置 第十六条承担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根据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设计、施工任务。第十七条城市道路的设计和施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城市道路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八条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第十九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大型桥梁、隧道等收取通行费。来自过往车辆(军车除外)。贷款或集资建设应当用于偿还贷款或集资,不得挪作他用。收费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章养护维修第二十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和养护定额,逐年核定养护资金,统一安排养护资金。第二十一条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定期进行城市道路养护,保证养护工程质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养护工程质量,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第二十二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道路的建设和管理,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单位负责养护。公路的投资和管理单位应当由投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进行养护和维修。城市居民区和开发区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和维修。第二十三条位于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标准。缺陷影响交通和安全时,相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弥补或者修复缺陷。第二十四条城市道路养护工程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养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围栏设施,确保行人和过往车辆的安全。第二十五条城市道路养护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不受行驶路线和方向的限制,前提是交通安全畅通。第四章道路管理第二十六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持证上岗。第二十七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三)在非指定城市的桥梁或者道路上进行机动车制动试验;(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超过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及其他易燃易爆管道;(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漂浮物;(七)其他损坏和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必须事先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执行任务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军用车辆,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第二十九条城市道路建设各类管线、电杆等附属设施,应当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场地,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的城市道路应当修复或赔偿。第三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市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交滞纳金,恢复城市道路功能。本条例施行前,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必须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按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和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四条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破路抢修。同时告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在24小时内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五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设施;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第三十六条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期限占用、挖掘。确需移动地点、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第三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备案。第三十八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可以决定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减少占用面积、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并根据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第五章处罚规则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已取得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质证书3360(一)未取得设计施工资质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设计施工任务的;(二)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三)不符合d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及时填补或者修复城市道路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附属设施缺损的;(二)城市道路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围栏设施的;(三)占用城市道路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期满后,未及时清理现场的;(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线、电杆等设施,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批准手续的。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第四十四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继续阅读
小程序阅读全文更流畅
相关推荐
相关问答
城市道路逆行扣多少分
1城市道路逆行扣多少分?逆行是交通出行中非常危险的个人行为。要搞清楚是不是逆向行驶,首先要建立一个国家道路行驶朝向的选择。根据我国《道路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的要求,所以一般实际意义上,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如果靠
逆行扣多...
逆行扣几...
逆向行驶...
城市道路行车要注意什么
1注意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在城市的道路上有许多汽车,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骑自行车不如开车方便。在市区开车时,集中精力观察四条路尤为重要。除了这些,还有什么要注意的?速度是必不可少的项目。下面分享一下在什么情况下控制车速。1.雨雪雾天气一定要减
厦门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达2.7万
1.厦门道路客运驾驶员2.7万人。本报讯(记者雷音)厦门市有4万多名合格的道路客货驾驶员和危险品驾驶员。昨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近年来,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市场发展良好,培训水平不断提高,培训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营运道路客运驾驶员培训发
驾驶员从...
城市道路...
主驾驶员...
城市道路龟速行驶违法不
1在城市道路上龟速行驶,不充当司机是违法的。我们从家人那里听到最常见的告诫,就是“开慢点”。我们常说十次事故九次快。看来开慢点才是安全的保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慢热的行为确实对他人造成了伤害。你在开车时观察过这样的行为吗?在一段交通繁
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
违法占用...
更多案例
轮胎换什么品牌的适合城市道路行驶?
吴长春
维修技师
现代
城市道路行驶车速50km,车距一般是多少米
王华秋
维修技师
丰田 福特
副驾驶前面,内饰,高速路,市区好路,正常,但是到城镇稍微有颠簸的道路就会从副驾前面传来异响。
朱儒生
维修技师
丰田 现代
兰德酷路泽中东版5700城市道路行驶用什么模式
孙剑
维修技师
保时捷 大众
更多问答
关注
祝恒磊
斯柯达
奥迪
大众
好评
5.0
服务客户
3117
从业时长
24.75年
响应快速
技术高超
有问必答
技术一流
已解决问题
经验丰富
首页
新能源知识
行车技巧
用车保养
技师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