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保险怎么报?1.意外险怎么报?理赔流程大致可以分为:风险报告-调查-定损-核价-核损-核赔-赔付1。危险3360事故。交警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情况和相关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交付双方。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当事人的基本事实、原因和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和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对调解期限和协议的履行作出相应的规定。2.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故发生48小时内报案。(1)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报案;(2)后台收到报告后,立即要求客户填写《业务风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告由后台填写);(3)后台应立即核对保险单副本和复印单,并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码复印保险单、保险单副本和附表。核对保费收取情况,并请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复印件上确认签字(工商统计协会)(特殊支付须附协议或约定);(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内或事故发生前将支付特殊费用,要求客户填写《事故案例查询表》,并立案(如果是电话或传真报案,审查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书写案号;(5)签发索赔文件。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出具相关理赔文书,告知理赔程序和方式(稽查人员负责电话或传真报案);(6)通知检查人员并报告损失和事故地点。上述工作将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3.查勘定损:(1)查勘人员接到保险公司后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定损(异地定损检查可由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2)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文件;(3)指导客户填写相关索赔文件。4.签收、审核理赔单据:(1)营业部、保险分公司后台人员审核客户提交的理赔单据,向手续不全的客户说明需要赔付的单据,然后返还给客户。对于证件齐全的理赔,应在保险报告(理赔)一式两份上签字,并将黄色复印件退还给被保险人;(2)整理文件、存放资料后,交由财产及意外伤害部赔偿科。5.调整审核:(1)后台收到信息后,如果单据齐全,报销经理审核签字交接;(2)所有理赔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并提交核赔科科长审核。6.审批:(1)财产意外险部权限内的赔偿案件,报主管赔偿的经理审批;(2)向财产意外保险部逐级报告的权限。7.索赔:(1)赔款科经理将对批准的索赔进行编号,并将索赔收据和计算提交给财务转账;(2)财务部门确认付款后,除了付款收据和计算书的红色副本外,其他全部取回。二、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因车辆故障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不特定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的,如地震、台风
如果是一般的交通事故或者人少于轻伤,双方可以不报警达成和解,但是如果双方有分歧,不管事故有多大,都可以报警。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致人死亡或者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原因有争议,虽然对事实或者原因没有争议,但经协商未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四)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五)与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碰撞;(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8)当事人无法自行移动车辆。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1.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的,承担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30万元以上的。4.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构发生故障而驾驶机动车的;(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在这里,我们只知道交通事故导致有人受伤,但不知道是否是重伤。因此,我们不能特别准确地回答不报警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用报名的话,两个人也一定要临时把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要因为轻微的交通事故扰乱运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