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不出具责任认定书能怎么办?方法如下:1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符合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有权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行政机关赔偿的,应当先行处理。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交警部门无法认定责任的事故有哪些?我国交警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但由于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交警部门无法认定的事故也是存在的。103010第六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不能查清、原因不能确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和调查取得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复议、调解、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因此,当交警部门无法确定责任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几年交管部门查不出事故原因,所以有事故证明的案件比例越来越大。实践中,事故认定书陈述的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大致过程,有些事实可能无法查清,导致责任划分不准确。此类案件涉及责任划分,律师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根据证据规则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不能查清、原因不能确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和调查了解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复议、调解、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