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部分由事故发生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过所有机动车责任限额之和的,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投保强制保险的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第三人请求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多辆机动车的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部分未投保强制保险。当事人请求已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对未投保的强制保险或者侵权人就超出其责任范围的部分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遗产是死者生前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精神损害的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在被害人死亡后,义务人向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支付的财产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03010第一百二十二条遗赠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或者其性质不能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