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家人们!今天咱来说说连霍高速爆炸事故的原因。这事儿可不小,搞不好要出人命的!
2013 年 2 月 1 日上午 8 时 57 分,一辆装载爆炸品的货车自西向东行至连霍高速公路 741km+900m 处(河南三门峡段)的义昌大桥时,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大桥南半幅被炸毁,北半幅桥板松动车辆坠落桥下,造成 13 人死亡,9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 7632 万元。
经过调查,发现爆炸是由于货车司机石彦飞、随车人员李瑞党(两人均已死亡)等人使用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冀 A70380 号货车,不按照规定进行装载,长途运输违法生产的烟火药剂爆炸物(土地雷)和烟花爆竹(开天雷),途中紧急刹车,导致车厢内爆炸物发生撞击、摩擦引发爆炸。
这事儿给咱提了个醒,以后拉货可得小心点,别为了省事儿就违法违规。要是出了事儿,后悔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