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驾刑事处罚的法理分析:醉驾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约束直至酒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机动车。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该机动车。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为什么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相应证据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和记录后,按照相关规定确认当事人的责任,并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当场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离开现场,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被迫离开。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办理。交通警察撤离现场后,应当对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车辆类型和车牌号、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位置等进行辨认和记录。根据现场固定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依照本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