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死亡保险交通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申请身故保险时,当事人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赔付申请书;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4.投保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5.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书面证明或尸检报告;6.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受益人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7.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8、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9.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具体要求以保险公司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该法律基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2意外交通事故医疗费用保险如何投保?应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赔付申请书;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4.投保人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5.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6.保险人认可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带有X?x光片、病理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医疗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和病历、对账单、医疗原始凭证和医疗费用;法律依据:参考文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对于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103010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