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交通事故中财产保全的条件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我国法律,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申请将被拒绝。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财产保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2交通事故申请审核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当事人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查限于一次。第七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在当事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意见。办理案件审查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