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认定审查会改变吗?交通事故认定审查将有所改变。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上级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显示公正、认定程序违法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认定程序有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可以在责令原办案单位改正或者作出合理说明后,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审查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二)主要证据不足的;(3)适用法律错误;(4)责任划分不公平;(五)违反法定程序调查鉴定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的。2交通事故认定及审查所需材料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比例和承担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申请复核。也就是本文所述的问题,交通事故责任的审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第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原则上,评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当事人到现场听取意见。因此,如果要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复核,应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当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和当事人的身份证进行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当事人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查限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