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责任能否通过行政诉讼认定交通事故不能通过行政诉讼认定,但可以进行审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审时,要写明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能否认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特许经营许可、行政给付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下列诉讼,但不包括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或者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