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一项重要费用。这项费用按照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即通常所说的伤残等级,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职业受损,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赔偿金,在一定范围内减少或者增加伤残赔偿金总额。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为:伤残赔偿金=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系数赔偿期限。根据法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2交通事故超出理赔范围怎么办?如果所需赔偿超过总责任限额或分项限额,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额往往超过保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的承担方式为:一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二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三是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车辆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根据该法第93条第: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侵权责任法》条第16款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用于治疗和康复,以及因失去工作而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