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高速拖车服务收费标准是这样的:拖车里程按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停放点距离计算,拖车服务收费包含基价和 10 公里以外加收两部分。事故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停放,当拖车里程小于(或等于)10 公里时,仅收取基价。当拖车里程大于 10 公里时,除收取基价外,拖车里程大于 10 公里且小于(或等于)35 公里部分,按规定的加收标准计费;拖车里程大于 35 公里部分,按规定加收标准的 80%计费。故障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也可以拖移至当事人选择的高速公路外其它停放地点。当拖车里程小于(或等于)35 公里时,计费规则与事故车辆相同。拖移至最近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拖车里程大于 35 公里部分不再计费,拖车总收费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价;如当事人选择拖移至其它停放地点,拖车里程大于 35 公里部分按规定的加收标准计费。
吊车服务收费标准也有规定哦!吊车从事故或故障现场将车辆(含车载货物)吊运至拖车以及将车辆(含车载货物)从拖车吊运至卸载场地的整个过程收取的总费用(不含拖车费)。路基以内车货总重超过 49 吨的车辆,路基以外或隧道内(整车超出路肩或整车位于隧道内)等特殊情况下作业确有困难的,收费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协议确定。
除了拖车和吊车服务,乘客应急转移、车辆应急抢修服务、路面清理等其它救援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