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朋友们注意啦!山东省公布了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其中包括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多个较受关注的收费项目。
普通公路(桥梁)收费标准为:一类客车、货车 10∽20 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 15∽25 元/车次;三类客车 15∽35 元/车次,货车 20∽35 元/车次;四类客车 15∽40 元/车次,货车 25∽40 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 30~60 元/车次。
1.5 元/载重吨。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基本价(拖行 10 公里以内)350∽700 元/车次,拖行 10 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 10∽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