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法院开庭审理多久,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第一审民事案件,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三个月内审结,但不包括公告、鉴定、和解、管辖异议等期间。审理时间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审结并出具裁判文书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六)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追究的。2.如何应对交通事故法院审理?开庭就是宣布开庭;看诉状;回复对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审判结束了。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相互之间因财产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由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审判长应当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当事人的最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