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案件如何计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的:立案后,应当进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事故认定、对当事人的处罚等程序。涉及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后,应当移送公安机关,报请人民检察院批捕起诉,并告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进行损害赔偿调解。未收到申请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终止书,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违法行为记录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103010第二十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次日,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注册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短信或者邮件等方式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实,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违法行为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办理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或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书面确认违法行为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和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并告知其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或者变更其联系方式和法律文书送达方式。2交通事故怎么算结案?交通事故一般达成调解协议就会结案。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