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河南话里,有句话叫“买车容易养车难”。这可不是说着玩的,养车可不容易。就说这发动机吧,要是坏了,那可真是让人头疼。
这事儿就发生在咱河南的一个小伙子身上。他买了一辆新车,还没开几天,发动机就出问题了。这可咋办?小伙子赶紧把车开到 4S 店,让他们给看看。
4S 店的工作人员检查了一下,说这发动机是有故障,得换个新的。小伙子一听,心里可不乐意了。这新车还没开几天,就换发动机,这算咋回事儿啊?他就问 4S 店,能不能换辆车。
4S 店的工作人员说,这发动机只换过一次,不符合换车的条件。小伙子一听,更生气了。他说,这发动机是质量问题,不是我开车不当造成的。他就把 4S 店告到了法院。
法院的法官们听了小伙子的话,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他们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瑕疵,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小伙子买的新车还在质保期内,发动机出了问题,4S 店应该给他换辆车,或者退车。
最终,法院判决 4S 店给小伙子换辆车,同时赔偿他一些损失。小伙子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结果,他也很高兴。他说,以后买车可得小心点,不能再遇到这样的事儿了。